辽信通行协字〔2025〕1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关于发布〈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等三项管理制度的通知》(通企〔2022〕199号)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以下简称中企协建设分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工建分〔2020〕44 号)等文件精神,中企协建设分会与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定于2025年6月17日—6月20日合作举办信息通信高级监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培条件
(一)已取得信息通信高级监理人员证书且证书即将到期的人员;
(二)近 3 年内参与过 3 项以上(含3项)信息通信建设项目监理。
二、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以及通信管线、通信铁塔、 传输设备、综合布线等质量控制相关知识。
三、培训及考核时间
(一)培训时间:6月17日—6月19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
(二)考核时间:6月20日(具体安排以实际为准)。
四、培训方式及考核规则
(一)培训方式:线上培训。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授课,教材以邮寄形式领取。
(二)考核规则:本次培训考核依据为:培训学习成绩+考试考核成绩。其中,培训学习成绩占比20%;考试考核成绩占比80%。满分 100 分,60分及格。
培训学习的考核内容为学员学习笔记+在线上课时长(学习笔记由学员提供,在线上课时长由管理员从线上培训后台提取);考试考核成绩为培训结束后由中企协建设分会发放的试卷答题成绩。两者综合计算培训学习考核得分。省行协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各参培单位的电子版试卷及学员学习笔记。
五、培训费用及交费方式
(一)培训费用:800 元/人(含教材费、授课费、平台使用费、考试审核费等)。
(二)交费截止时间:6月12日12:00时。
(三)收费方式:企业银行转账或个人对公转账,个人对公转账须备注“单位简称”“汇款人姓名”“高监继续教育”。
(四)收费账户信息:
收款方名称: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0200003309005403113
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51100000500001579X
注册地点、电话: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010-68200113
联系人:刘雪娇 联系电话:010-66035307
六、注意事项
(一)各参培单位须在6月12日12:00时前,将培训学员信息表(附件 1)、交费凭证、培训发票信息表(附件2)发至省行协培训部邮箱3065398704@qq.com。
(二)培训前,参培单位系统管理员要登录信息通信建设服务能力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tzr.org.c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先将参培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系统录入或信息更新,按要求上传各类证件、填写个人项目经历。在个人信息录入完整后,点击“个人登记证书报名”—“延续”—选择“通信工程高级监理人员(通信或铁塔专业)”—选择参培人员—“续办”—“预览”—“提交”。
(三)参培单位要指定一名培训负责人,负责培训期间与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对接。
协会联系人:李旭妍电话:17624062506
邮箱:3065398407@qq.com
附件:1.培训学员信息表
2.培训发票信息表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 ||||||||||||
培训学员信息表 | ||||||||||||
单位培训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材料邮寄地址: | ||||||||||||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证书编号 | 备注 |
空 | ||||||||||||
注: 1.姓名之间勿加空格; | ||||||||||||
2.证书编号新申请人员无需填写,继续教育人员必须填写; | ||||||||||||
3.请自行做成excel表格填写。 | ||||||||||||
附件2 培训发票信息表 | ||||||||||||||||
序号 |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 发票 抬头 | 单位 税号 | (发票)项目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学员姓名 | 备注(选填-合开、单开等) | 发票回寄邮箱 | 培训类别(高级监理继续教育) | 交费 汇款 日期 | 汇款 单位 名称 | 汇款回 执是否 已发协 会邮箱 |
1 | 填写要普票还是专票 | 非学历教育服务*培训费 | 无 | 人 | 填写培训人数 | 单价*人数 | 按学员信息表顺序填写 | 填写接收培训电子发票的邮箱 | 填写学员培训类型 | |||||||
2 | ||||||||||||||||
... | ||||||||||||||||
注:1.发票信息填写要求:发票信息须与单位财务人员确认无误,若因填写错误造成发票无法认证,将不予重新开具发票,跨月发票不办理退换票; | ||||||||||||||||
2.汇款单位名称填写要求:企业汇款填写汇款单位名称,个人汇款填写汇款人姓名; | ||||||||||||||||
3.如需先开发票,请在缴费金额处填写“先开票”; | ||||||||||||||||
4.请自行做成excel表格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