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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组织机构
时间:2021-08-03 浏览次数: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履行辽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的职能,全面体现协会为会员、行业、政府和社会服务的宗旨,根据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的委托,自2020年起,原工信部12300申诉受理中心工作属地化以后,由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承接其申诉受理职能。为了适应协会工作上的变化,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原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分工作出调整。  

一、组织机构

协会在原设机构综合办公室、会员服务发展部、培训部和办事处基础上,增设辽宁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行业申(投)诉管理服务中心,与会员服务发展部合属办公。中心下设:受理部、调查调解部和综合调研部。自律工作委员会、建维专业委员会和职称考评委员会保持不变。

二、领导人分工

协会领导人设会长、副会长兼秘书长、高级顾问、顾问高级工程师)1人。

(一)会长

负责协会全面工作。主管协会综合办公室工作。

(二)副会长兼秘书长

协助会长作好协会全面工作。主管协会会员服务发展部,负责与主导运营企业沟通与协调工作。

(三)高级顾问

主要负责职称考评办公室及辽西、丹东办事处工作。 

(四)顾问高级工程师)

主要负责培训部及“行业申(投)诉管理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负责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综合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综合秘书、行政秘书各1人。

1、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主管协会信息编辑;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等相关工作。

2、副主任:负责行政事务、协会劳资与财务、固定资产与车辆管理会务及外事活动接待安排等工作。

3、综合秘书:负责办公文件、简讯收发管理;会员基础资料管理;省民政厅年检及网站文件管理。

 (二)会员服务发展部(行业申(投)诉管理服务中心)

会员服务发展部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业务经理若干人。

1、主任:负责会员部及“行业申(投)诉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工作。主管协会综合评审专家的聘任与管理;会员企业优质工程遴选及建维专业委员会等工作。

2、副主任:主要负责“行业申(投)诉管理服务中心”职能的履行;业务管理、运营以及与省管局、各运营企业的协调等工作。

3.业务经理:负责会员的发展及管理;企业社会责任、服务能力、信用等级评价;安全生产合格证、行业特需专业人员个人资格证书审核及办理;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开展及评审等工作。

(三)培训部(职称考评办公室)

培训部设主任、副主任、业务经理各1人。

1、主任:负责制定年度服务性或经营性培训计划与实施;职称考评办公室相关工作等。

2、副主任:负责根据各会员企业需要和计划,组织落实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师、讲师库的建设和管理。

3、业务经理:负责根据各会员企业需要和计划,组织落实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师、讲师库的建设和管理;省内信息通信行业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与审定;与有有关单位开展合作性培训;掌握研究通信市场应用的法律法规,解读与培训;协会综合等工作。

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二0二0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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