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联系我们| 手机版欢迎您讯问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年1月起施行 对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零容忍
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

   近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了解到,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从网络产品和服务沉迷防治、网络欺凌防治、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统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范网络信息内容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对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零容忍,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针对备受大众关心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和短视频,遭受网络欺凌、非理性消费等问题,《条例》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或者规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特别是在网络游戏管理中,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适龄提示要求,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

  在网络欺凌防治方面,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和渠道,提供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

  在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方面,《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对未成年人群体有显著影响的平台,《条例》在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普遍性保护义务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特殊义务要求,以督促大型平台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据了解,《条例》在制定过程中注重统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例如,注意提升平台企业常态化监管水平,《条例》进一步细化上位法相关要求,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设置相应制度,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规范了相关管理要求。此外,对促进企业、平台健康有序发展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内容包括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发展、拓展消费市场等方面。

  在规范网络信息内容方面,《条例》明确了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信息,加强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规范,加强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规范,并且细化了对在线教育的管理。

来源:中国工信新闻网 人民邮电报


版权所有:辽宁省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备案号:辽ICP备15001621号-1
网址:www.lncia.com Email:xue140@sina.com
网站建设:恒昊互联网络